[endif]-->;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电气与信息学院按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2022级)

    日期:2023-10-25作者: 浏览量: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为了稳步推进学院大类招生与改革培养,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暂行)》(东农校发〔2018〕15号)精神,为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专业兴趣和特长选择专业,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自由发展,激发学习热情,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基本原则

    1.在充分考虑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发展、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情况,按照“自由申报、适当调整”的原则进行分流,保证专业分流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2.学习成绩为主要衡量标准,即按照大学前2个学期智育学分绩确定学生专业选择的顺序。

    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院本科按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专业分流工作接受学院纪委监察与监督。

    学院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戴百生

    副组长:汪文斌 李晓明 张喜海

    成 员:孙红敏 董守田 倪晶 张宇 贾银江 付强

         张书夺 柳添译

    秘 书:代昕

    监督组:万庆生 杨森森

    四、分流范围、分流专业与分流规模

    分流范围:2022级全体本科生(特殊情况参考本方案第六条)

    分流专业:电气类分为农业电气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两个专业;计算机类分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四个专业。

    分流规模:2022级共有学生574人,其中电气类190人,计算机类384人。学院充分考虑学生兴趣与意愿,并结合各专业培养能力、就业与升学情况,对各专业规模控制为:


    序号

    专业

    拟招生人数

    说明

    1

    农业电气化

    30

    其中含优秀生转专业11人

    2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160

    其中含优秀生转专业30人,退伍转入3人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4

    其中含优秀生转专业30人,退伍转入11人,降级1人,

    4

    软件工程

    60

    其中含退伍转入1人,降级1人

    5

    物联网工程

    90

    其中含优秀生转专业30人

    6

    人工智能

    60

    其中含优秀生转专业21人


    五、工作流程

    1.发布学院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对需要进行专业选择的学生智育学分绩进行排序和公示。

    2.专业分流过程中由专业负责人为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同时为学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学生依据专业分流方案填报《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志愿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所在大类中所含专业在《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志愿表》中依次排序,并将《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志愿表》交回学院,志愿一经申报不允许更改。

    4.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前2个学期智育学分绩的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挑选,直至选满各专业计划人数,确定各专业分流名单。

    5.学院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确定的各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并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按要求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受理。

    6.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按规定的要求将《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7.专业选择结果一经核定,不得变更,学生应于下一学期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

    8.学院按专业选择结果,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六、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专业选择申报志愿的学生,视同放弃专业选择的权利,将由学院统筹安排。

    2.参军、休学、降级等特殊情况的,复学后原则上只能返回原专业类(专业)就读。

    3.因优秀生转专业、退伍转专业转入的学生不参加专业选择,直接进入转入时确定的专业进行修读。

    4.其他情况由教务处和学院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0451-55191910













     电气与信息学院

                                       2023年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