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东农研字〔2018〕17号)、《东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批)和《关于东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的博士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申请-考核”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及上报,负责学院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学院考核结果的审核及上报。
组长:房俊龙
成员:张喜海,李伟凯,苏中滨,沈维政,王立舒
秘书:石永昆
2. <![endif]>学院“申请-考核”制督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
组长:吴立全
成员:汪文斌,徐古祥,焦文静,陈德宝,乔傲涵
3. <![endif]>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复试考核阶段的相应工作。
组长:房俊龙
成员:张喜海,李伟凯,苏中滨,沈维政,王立舒
秘书:魏东辉
二、招生计划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082804),3人。
三、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申请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东北农业大学电气与信息学院,石老师:15945181193),包括如下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本人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在读)证明或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可;
(3)英语等级水平证书的复印件;
(4)硕士期间带有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
(5)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复印件;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7)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扫描件、电子版或网站查询页面;
(8)《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9)考生可提供的其他证明其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
(10)现实表现情况表;
(11)《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
四、复试要求及准备工作
(一)复试考核形式及考生准备
1.复试考核形式
采取远程复试的形式,应用软件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为钉钉。
2.考生准备
(1)提前加入到微信群,关注微信群的相关通知;
(2)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在设备中安装好软件;
(3)良好的网络环境;
(4)“三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第三机位”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三机位”同时加入腾讯会议,显示完整的考生复试环境;
(5)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
(6)必要文具。
(二)其它相关事宜
1.严格执行“三随机”工作制度。抽签确定面试导师组成员、考生复试次序及复试试题的抽取采用“抓阄”微信小程序;
2.由学科秘书负责布置复试地点,安装录屏软件、录制复试现场等工作;
3.复试前一天进行模拟演练;
4.参加复试考核的导师集中在电信学院219会议室,并隔离2座位进行做次;
5.工作人员提前1天做好环境消毒,并备好卫生消毒用品;
6.对参加博士研究生复试导师和秘书等全体人员进行疫情信息排查并填报登记表;
7.考核组所有成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
8.严格执行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制度;
9.复试结束后由学科整理相关资料,包括考试资料,上报学院。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等五方面,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1)专业基础知识(权重50%)
考核采用口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者对农业工程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核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涉及《现代控制理论》和《高等电力系统分析》两门课程,任选其一)。所有试题具备口试考核特征,备有5套试题,采用“抓阄”小程序进行抽取。
(2)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
考核申请者近三年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审阅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考查申请者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培养潜质情况。
(3)外语能力(权重10%)
考核采用口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者外语水平及专业外语掌握及使用能力。
(4)思想品德考核(权重5%)
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综合素质(权重5%)
考察申请者语言表达、沟通理解、社交礼仪以及心理状况等。
最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申请者复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导师录取顺序及招生限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考核时间
2020年04月06日(星期二)下午12:00(初步定,可能有变化)。
七、信息公示
复试考核成绩由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上报研招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如本细则与学校招生规定与政策不一致的,以学校为准。
十、咨询渠道
联系电话:0451-55191806
电气与信息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