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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30作者: 浏览量: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个人申请、身份核验、民主评议、学院联评,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对上述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10月 5 日
受理单位:电气与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5519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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